特殊目的收購公司併購準則

為貫徹我們的策略,我們認為下列的一般準則及指引對評估潛在特殊目的收購公司併購目標至關重要:

  • 具有令人信服的競爭優勢的市場領導者。 我們擬收購一家處於行業領先地位,具有令人信服的可持續競爭優勢,並有別於其他市場參與者的企業。我們預計該等競爭優勢將帶來獨特的價值主張,並在其運營的行業中創造高技術壁壘,可能包括可持續發展及良好企業管治及不斷發展的先進技術、品牌認可度、客戶聲譽或其他知識產權、新穎的技術平台、強大的研發能力、創新的商業模式,或專有的採購或分銷渠道或客戶渠道。
  • 重大長期增長前景及有吸引力的回報水平。我們預計目標公司擁有多樣化的強大潛在收益增長驅動力,例如龐大且不斷增長的可涉足市場,以及受民眾追捧支持的有利市場趨勢。此外,我們作為受人尊敬的嚴謹投資者,會致力於通過鎖定預期會產生有吸引力回報並擁有巨大上升空間的企業,為我們股東的投資帶來最多的回報。我們期望目標公司在不影響盈利能力的情況下,擁有長期增長與經常性收入。我們還希望尋找能夠運用技術,以更低的成本運作,同時提供更高品質的產品或服務的目標。
  • 經驗豐富且有遠見的管理團隊。 我們的目標應擁有一支經驗豐富且有遠見的管理團隊,他們有足夠的技能和知識來經營業務,並有深刻的行業洞察力來捕捉市場趨勢和機會。一支曾成功領導高增長公司實現持續盈利並為其股東創造價值的管理團隊最為理想。我們還期望目標公司的管理團隊具備道德、專業和負責任,堅守企業的環境、社會、治理價值觀。
  • 及時進入公開市場的潛在好處。 理想的目標應能從公開交易中獲益,並有效地利用更廣泛的資本渠道和與上市公司相關的公眾形象。我們預期,通過及時進入公開市場,目標可以獲得足夠的融資,獲取可靠的專業知識及人員,擴大合作關係,並獲得創新技術或補充業務,以便更快及更強地增長。

該等準則並非詳盡無遺。評估特定特殊目的收購公司併購目標的優點時,或會在適當情況下按該等一般指引及董事會可能認為有關的其他考量、因素及標準進行。